普通教育科(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工作。指導普通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教學改革與管理,落實上級辦學標準和教學計劃,負責中小學教學用書管理和地方課程教材審定工作;指導全區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實施鞏固工作;指導普通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各級各類創建達標評估工作;指導普通中小學入學招生工作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畢業證書的審核工作;管理中小學生各類學科競賽活動;負責中小學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指導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勞動教育、生態文明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民族教育、環保教育、科普宣傳與科技教育、法制教育等專題教育和學生社會實踐工作;指導全區校外教育、家長教育、家庭教育等工作;指導實施本轄區內教育與評估工作;參與制定全區普通中小學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協助管理全區社會力量辦學。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頒發的語言文字各項標準及規范;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承擔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工作;承擔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辦公地址:金豐南大街1號;負責人:沈曉健;聯系電話:051583531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