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區出臺《鹽城市大豐區2023年度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制定計劃》《鹽城市大豐區2023年度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和《鹽城市大豐區2023年度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后評估計劃》,為方便社會公眾了解政策內容,現作如下解讀:
一、政策背景
規范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是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公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和規范性文件目錄,對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決策程序,按照決策質量和效率,明確決策責任具有積極作用。
二、決策依據
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
《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
《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
三、重要舉措
列入《鹽城市大豐區2023年度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制定計劃》《鹽城市大豐區2023年度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事項必須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決策草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我區今年擬開展實施情況評估的為2022年制定,已實施或即將實施滿一年的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對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按照“誰實施、誰負責”原則,我區制發的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由實施單位進行評估。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共同實施的,由主要實施單位牽頭進行評估,在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后,形成統一的評估意見。
各決策機關要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地區、本部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清單,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布。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