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辦法》將進一步鞏固深化全區農房改善工作成果,為持續抓好農村住房條件改善提供有力支撐,有效促進農村村民自主改善農房意識和積極性,保障自愿退出老舊“空關房”農戶的根本利益,符合農民群眾對美好居住條件的向往。
二、主要依據
《江蘇省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方案》(蘇辦廳字【2022】25 號)、《鹽城市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鹽辦字【2022】40號) 、《鹽城市大豐區農村住房條件改善五年行動實施方案》(大辦發【2022】30號)、《鹽城市大豐區改善農民群眾住房條件補助辦法》(大發【2019】42號)等相關政策文件。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有7條,主要包含對退出農村宅基地進城入鎮購房居住的補助、對進新型農村社區的補助、對新建插建翻建農房的補助、對農村低收入群體危房改造的補助、對農村老舊破 “空關房”(住房)拆除的補助、社區長效管護評選和有關事項等方面的內容。本辦法由鹽城市大豐區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本辦法有效期為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